1.项目名称: 2023至2024年度取暖用生物颗粒采购
2.供货期: 随用随供,在供暖期内随时以需方要求按批次 24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场所,具体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3.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 供暖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款,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付款条件: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发票
5.采购内容:如下
★ 一、项目需求
1、品种:生物质颗粒6mm-8mm,松木锯末压制,不允许用秸杆等其他物质。
2、数量:约 670 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3、供暖面积:约24300平方米
4、灰分:<0. 5 %
5、热值:低基热值在42 7 0卡/克以上
6.全水分:< 4 %
7.含硫:<0.03%
★ 二、服务要求
1、送货上门;
2、随用随供,在供暖期内随时以需方要求按批次24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场所,具体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3、由于使用单位存储空间有限,供货时每次运输吨数不超过20吨,要求投标人自备储存场所,以满足供货需求。
★ 三、其他要求
(一)、环保要求:
不含硫磷,不腐蚀锅炉,燃烧后残渣少。如出现环保污染问题,所发生的污染罚款由供方全额承担。
(二)、货物质量指标要求:
1、质量检验
供方将生物质颗粒按需方要求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生物质颗粒热量大卡的检测报告,需方派人进行全程监督,进行质量检验,并出具到货验收报告。如发现不合格货物,经供需双方协商作降价处理。需方有权拒收、退货或不付货款,供方在 48小时内无条件运走全部剩余货物,费用及一切损失由供方自负。
2、数量验收
供方将生物质颗粒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每车实际重量验收(过磅为准),如发现数量不足,供方应双倍补偿,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的损耗由供方承担,结算时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3、由供应方负责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并负责传送整理。如遇上雨、雪天停运,具体起动时间,听需方通知。
(三)、赔偿要求:
因误期供货影响取暖或因此给需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如暖气冻裂等),赔偿需方经济损失,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 四、违约责任:
如果供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货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 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货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3)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4) 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注: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运输、安全等及与运输、安全等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供应商需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将指定数量运输到指定的建筑、楼层、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