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区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由于山西省现有铁路运力不足、运费偏高、调度机制不健全,长治、吕梁、晋城等城市一些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远低于国务院《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
二、整改措施
1.加强运输协调,做好路企有效衔接。区工信局积极帮助有铁路运力需求企业申报开通、增加铁路运力,加强与太原铁路运输企业的协调,建立完善调度机制,实现货源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铁路专用线应有作用,提升铁路运输专线利用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会同交通、铁路等部门和企业,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工作,保障铁路运力需求。
2.加强项目储备,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区发改局协调解决全区铁路发展建设中重大问题,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工作。以煤炭等大宗货物公转铁为主要方向,筛选一批项目进行储备,督促项目完善前期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3.加强清洁运输改造,对具备短距离物料转运条件的相邻企业,组织实施管状皮带输送,减少大宗货物的路面运输。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太谷区产值最高的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采用铁路运输的方式开展道路货物运输。2021 年至2023年1-6月累计完成货物运输 570682吨。其中,2021 年累计运输货物127743吨,2022 年累计运输货物 155935 吨,2023 年 1-6 月累计运输货物 287004 吨。
2.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建设的 6.25 米捣鼓焦化项目过程中积极推动企业使用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运输的模式进行货物运输,实现清洁能源运输。
3.2021年-2023年6月,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未办理过铁路专用线建设的立项审批手续。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共10天)向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闫峰兵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5506228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tghbj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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