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5-2026年小额配送运输服务(补充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629-FW132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5-2026年小额配送运输服务(补充招标)已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5-2026年小额配送运输服务(补充招标)。
2.2 项目背景概况:(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小额配送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2)招标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400万元(含税)。
2.3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提供国内各炼厂、油库、客户配送之间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配送总量预计13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4 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表所示,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承运介质 | 服务区域 | 承运站点 | 车型 | 运距 | 运价单位 | 最高限价(含9%增值税) |
1 | 柴、汽油 | 钦州、北海和防城港及周边地区 | 各炼厂、油库至客户之间 | 10吨以下(含10吨) | 30公里以内(含30公里) | 元/车 | 388 |
2 | 30-50公里(含50公里) | 元/车 | 533 | ||||
3 | 50-70公里(含70公里) | 元/车 | 679 | ||||
4 | 70-90公里(含90公里) | 元/车 | 824 | ||||
5 | 90-110公里(含110公里) | 元/车 | 970 | ||||
6 | 10吨以上 | 30公里以内(含30公里) | 元/车 | 776 | |||
7 | 30-110公里(含110公里) | 元/吨*公里 | 0.65 | ||||
8 | 110-200公里(含200公里) | 元/吨*公里 | 0.58 | ||||
9 | 200公里以上 | 元/吨*公里 | 0.74 |
(1)报价形式:固定单价;含税9%。
(2)报价要求:
1)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此项目报价为含税单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报价包含不限于车辆油料、过路过桥费、修理、保险、驾押人工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如报价表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款项下已进行综合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招标人不再为服务方提供额外的费用。
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四舍五入,最多保留三位小数,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结算方式: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中标人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5 服务地点:钦州、北海和防城港及周边地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 定标原则:
(1)本项目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相等的,以提供的服务本项目车数多者的优先;服务车数也相等的,则依照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依次类推。
(2)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推荐前5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 30%;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30%;排名第三的市场份额为20%,排名第四的市场份额为20%。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30%;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30%;排名第三的市场份额为20%,排名第四的市场份额为20%。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40%;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35%;排名第三的市场份额为25%。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等于2家,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则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市场份额为 60%;排名第二的市场份额为40%;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不具有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若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等于1家,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则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项目金额60%签订合同。剩余项目金额根据生产运行需要开展补充招标工作;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不具有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3)由于生产高峰工作量集中,排名靠前的中标人无法及时承担中标份额对应的运输服务,招标人有权按照服务能力和价格将相关份额调配给其他中标人,以满足生产需要。
(4)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复核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经营情况、质量保证、供应服务能力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未通过现场考察、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资质要求:出具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三类,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过成品油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不少于2项(以合同为单位计算),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复印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模糊不清或不是成品油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影印件)。截至投标日,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6.自有设备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其中:10吨以下(含10吨)专用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2辆;10吨以上专用运输罐车,数量不少于5辆,承诺提供的所有车辆均具有卸油泵。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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