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评价标准,对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评级,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局下属市公运中心货运物流科反映。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至2024年1月24日止)。
联系人:徐观斌 联系电话:88851277
台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打分表(2023年第三季度).xlsx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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