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度铁托盘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度铁托盘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中旭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度铁托盘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HNCS-2025TPCG-DK46
2.3采购范围:三门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拟对生产所需回转炉用铁托盘进行采购,以及同产品相关的货物运输、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存货编码 | 存货名称 | 规格型号 | 主计量 | 数量 |
1 | 135932 | 铁托盘 | 1365*915 | 个 | 280 |
2 | 137054 | 铁托盘 | 1320×1150-3 | 个 | 4600 |
3 | 139562 | 铁托盘 | 1120×1070 | 个 | 30 |
此表中数量为一年期预估,不等同于年采购订单,仅作为参考,具体用量以实际下达正式订单数量为准。 | |||||
2.4最高限价:无;
2.5交货期:需方月初下达订单,使用前通知送货,供应商接到通知后5天送到;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技术验收标准;
2.8质保期:自初次检验合格之日起1年,若产品自身质保期超过约定质保期的,则按产品自身质保期计算。供方应保证产品交付时产品自身剩余的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
2.9合同履行期限:1年;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1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特定技术要求:供应商需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中标后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样品并通过三门峡戴卡生产保障部、质量部认证检验,样品检测两次试用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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