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 新疆新星市Z502与文汇路交叉口东南约150米
3.建设单位: 红星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17639.3(M 2 )
6、采购物资明细: (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2、 质量 要求 :
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
甲方要求: 无
2.2、质量要求:
3、样品提供要求: 无要求
4、 交货日期: 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 3 天通知中标单位 。(需要加工生产的物资须预留足够的制作周期。)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
第 三 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无要求 。
3、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 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 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 四 条: 报价要求
1、 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 。
2、 厂家要求: 无要求 。
3、 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 运费、税率 、卸车费 等) 。
第 五 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 六 条: 付款 方式
1、 支付方式: 转账丶电汇
2、 支付时间:收到供应商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付款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 七 条: 投标须知
1、 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北建设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 八 条: 时间要求
3、 开标时间: 2025 年 09 月 1 8 日 10 时 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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