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青岛航空邮件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省 2025-03-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青岛航空邮件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青岛航空邮件运输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济南、青岛的航空邮件运输服务,本次采购济南81条民航邮路、青岛20条民航线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1年
4、中标供应商数量:一主二备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包,
1标包:包1为济南航空邮件运输服务
2标包:包2为青岛航空邮件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标包、2标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具有普通货物国内航空货运代理资质的单位或航空运输公司。货运代理需提供与国内民航公司签订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及航空邮运单(与进出包1济南机场、包2青岛机场航司签订的邮件运邮协议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具备承接邮政邮件(包1济南机场、包2青岛机场)的出港地面服务、国内干线航空运输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提供采购人所需的可抵扣增值税凭证;(须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须具有为快递物流行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估中标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预估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下,收取1万元履约保证金;预估中标金额超100万元(不含)且在500万元(含)以下,收取5万元履约保证金;预估中标金额超500万元(不含)且在800万元(含)以下,收取8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合同期满后,在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