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输单位准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服务地点: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运输距离以项目的实际测量运距为准);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服务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
2.4招标范围:负责将我司各砂场(高新区、经开区、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及配送惠民站点等砂(砾)石运输业务运输至指定地点,运输距离以项目的实际测量运距为准。
2.5本项目需准入家数:准入6家运输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备载重20吨及以上重型自卸货车不少于5辆(含5辆);
3.4、投标人具备自有车辆不少于3辆(半挂或环保等车型) ( 含 3辆 ) ;
3.5、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两项类似项目的业绩;
3.6、投标人必须响应在服务期内,承诺能针对本项目的临时性服务要求能在1小时(含)内到场进行服务;
3.7、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3.8、投标人须提供三份2021年1月1日至今为承运项目购买了专属货物运输保险;
3.9、代理人的合法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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