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磐安抽蓄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所需的铜止水,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价后与成交单位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
磐安抽蓄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承建磐安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施工,施工内容为:输水系统(含引水隧洞及引水叉管,尾水隧洞,尾水岔管、支管,尾闸井,下水库进/出水口及闸门井土建、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及金属结构安装,引水、尾水系统充排水试验等)。地下厂房系统(含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闸洞,500kV出线洞和中低压电缆洞,地下厂房排水廊道、自流排水洞,排风竖井及上平洞)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下库进/出水口启闭机房、配电房以及辅助设施项目等,总工期66个月(2022年12月1日开工,2028年5月31日工程完工),供货日期至签订合同日起。
2、采购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磐安抽蓄电站C2标项目经理部所需铜止水9.03吨。包含铜止水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要求 | 单位 | 计划采购量 | 备注 |
1 | 铜止水 | T2紫铜500*1.2mm | 铜 | 国标 | 吨 | 9.03 | 成品尺寸 详见大样图 |
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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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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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询价铜止水的规格、数量仅为暂定量,材料要加工成成品,具体供应的规格型号及数量以设计单位提供图纸为准。如果实际供应数量减少、增加或供货规格与询价不符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以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分批次供货,供货期间按照调价机制进行价格调整。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分批供应,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至工程完工。按需方要求及施工进度提前一天以项目部电话或文件通知(上报需求计划)分批次进货,供方接到发货通知后72小时内将铜止水运输到指定施工现场,若未能按时到场,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5、交货地点:
5.1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磐安抽蓄电站C2标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5.2由报价人自行组织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点,由询价人负责卸货,报价人配合,询价人与报价人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人员签署《收货凭证》。
5.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报价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报价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5.4 交货时询价人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询价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报价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6、质量技术要求:
6.1质量要求:
6.1.1满足GB/T2059-2017《铜及铜合金带材》相关要求。
6.1.2计量方式:铜止水(成品)卡尺、钢卷尺测量、点数、过磅复核。
6.1.3加工尺寸图(不包含沥青和麻绳等辅材,仅加工铜止水)。
6.1.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规范和设计文件的更新或特别要求,则执行更新后的规范和设计文件中的特别要求。
6.1.5报价人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6.2验收要求:
6.2.1每一批(次)到货验证卖方(即报价人)必须随车提供送货清单及产品质量证明;外观须整洁,如由于产品质量、到货计量、规格型号等不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导致买方(即询价人)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皆由卖承担;若材质质量有异议,买方将该批产品原地封存,并以书面方式(或者电话)通知乙方到场取样,乙方必须在24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买卖双方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检测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方验收人员经过检定的地磅进行称重计量(吨),以买方过磅重量为准。若卖方对现场地磅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2.3货到工地后,买方先检测后使用,卖方保证检测合格,但买方的检测合格不视为免除乙方对所卖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卖方对所供材料质量终身负责。
6.2.4现场验收时,如发现材料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失、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补供短少部分。
6.2.5现场检验时,卖方随货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对不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7、付款方式及支付条件:
7.1货物价款结算程序
7.1.1 货款支付按照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的原则。
7.1.2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与买方办理质量验收、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送货单)。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6日前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7.1.3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税率13%。
7.2、货物价款付款比例及付款方式
7.2.1 货款支付比例: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30天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在最后一批货供应完成后六个月内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买方将采用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中国电建集团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简称电建融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额的30%,使用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产生的贴息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2.2本标涉及的铜止水价格组成如下:
7.2.2.1报价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7.2.2.2铜止水报价及调价方式:
a、报价人根据双方验收合格签认的数量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报价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挂账手续。
b、询价人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报价人货款。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报价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如报价人不能按照询价人生产需要及时供应询价人所需材料时,询价人有权使用其他商家的材料进行供应,报价人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依据进行索赔。
c、如对上述付款方式有异议,请于报价单中提供要求的付款方式。
8、报价组成:报价需为到达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含税单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装车、运输税额等所采购物资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按照调价机制进行价格调整。本标涉及的材料价格组成如下:
1-6项按如下公式调整:
结算单价(P0)=D1+固定费用
P0=报价综合单价(元/t);
D1=采购订单下单当日《长江有色金属网》长江现货发布的铜价平均单价(元/吨);
当日未发布产品价格,按照前一日价格执行(如:一天发布两次价格按照最早发布的执行),节假日和双休日未发布价格按照节前或者星期五最早发布的价格执行
9、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9.1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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