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现就珠三角提货陆路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民航快递(深圳分公司)珠三角提货陆路运输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OCS-2024-LG-0036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珠三角地区(集中在东莞、深圳、惠州、河源等地)提货到深圳民航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供应商需提供全程提货服务,在指定时间内,安排厢式货车到珠三角地区指定的工厂提货,并运输送到深圳民航的库房,同时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物流跟踪,提供GPS定位系统监控服务。货物种类为各类电子产品、备件等,采购量预计8000车次/两年。以下为相关注意事项:
1.截单时间
(1)零担紧急时效:截单时间为当日23:00;
(2)零担普通时效/专车:珠三角地区始发截单时间次日1:30,非珠三角始发截单时间当日24:00;
2.提货及时性要求
当日提货计划内订单,珠三角始发需要在次日1:30前完成提货,非珠三角始发截单时间当日24:00前完成提货。包含所有零担/专车订单。
3.车辆到港需求
供应商需具备足够自有或可调配提货车辆资源满足当日提货需求。提货前需在指定系统进行车辆、司机信息预约,预约完成后将有2小时预留时间,供应商实际车辆到港时间不得晚于承诺车辆到港时间之后的0.5小时。
4.车型&提货要求
(1)除有明确下达平板车运输指令外,不允许使用平板车、半封闭式车辆,以保障实物安全;
(2)提货时需安排专人现场监装,对于外观破损产品有权拒提,并第一时间反馈给客户工厂的物流部;
(3)在使用厢式车提货时需准备防倒绳、网状织物等材料,用于仓库装车后货物的固定。
5.其他
(1)供应商应根据作业风险及劳动强度对其员工的驾驶技能和年龄进行必要评估并实施管理;
(2)供应商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安全驾驶及安全防护作业的技能;
(3)供应商对其员工的驾驶及安全防护作业进行必要的检查,督促员工按要求作业;
(4)供应商应为其员工购买足额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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